据交通运输部官网消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20号)安排,交通运输部受理了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北京市通州区等县(区、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申请,并按程序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
经综合评议,北京市通州区等61个县(区、市)符合创建要求,拟作出上述县(区、市)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的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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